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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国际软件学院2015年上半年硕士论文答辩安排

我院2015年上半年硕士生答辩将安排在2015年5月份进行。根据学校规定,答辩前需使用由中国知网开发的“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,论文应为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(word版),学院对每人论文只检测一次,如重复率<30%且全文字数不少于35000字(以中国知网检测系统自动测算的结果为准)则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,否则属资格审核不合格,至少推迟半年才能再进入答辩程序。
2015年4月30日前仍欠学费的学生,不安排参加本次答辩。


具体安排如下:
第一阶段:2015.4.17日前
1、学生将论文电子版发给导师审核。
每篇论文的命名方式为"学院系所-学号-姓名-论文完成时间.doc",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。(举例:国际软件学院-2012212160001-张三-20150319.doc)
注意:若因误发论文版本导致检测结果不合格,责任由学生自负,研究生办公室不再补测,需推迟半年才能再进入答辩程序。
2、导师审核论文命名方式、排版、结构、内容及篇幅等,若同意该论文参加答辩,导师在确认是定稿论文后给学生回复“同意答辩并转发研究生办公室查重”,并由导师将定稿论文转发至学院指定的检测邮箱进行重复率检测(对学生自己发来的检测论文不予检测)。若不同意该论文答辩,导师给学生回复“不同意答辩”,并告之原因。
第二阶段:2015.4.18~2015.4.19
研究生教学办对导师发到检测邮箱的论文进行整理、重复率检测及检测结果登记。
第三阶段:2015.4.20
1、研究生教学办第一次向各教学点公布检测结果,此结果将同时抄送给各位导师。
2、教学点应及时将结果向学生公布,如属导师未发送论文的,学生应催促导师补发。补发论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。
第四阶段:2015.4.23~2015.4.24
1、研究生教学办对补检的论文进行整理、重复率检测及检测结果登记。
2、如属导师不回应学生的特殊情况,学生应再次向导师询问原因,并将与导师联系的邮件及存在异议的问题反映给研究生办公室邮箱:12871206@qq.com,由研究生办公室交学院协调处理。
3、研究生教学办第二次向各教学点公布检测结果,此结果将同时抄送给各位导师。
第五阶段:2015.4.25~2015.5.4
完成论文评阅。从本学期开始,由论文指导老师负责完成论文评阅送审工作,评阅老师应至少包含一位校外导师,且两位导师的职称均应为副教授以上。论文未完成评阅的,不得安排答辩。
第六阶段:2015.5.6~2015.5.7
1、研究生教学办向各教学点公布最终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,此结果将同时抄送给各位导师。
2、对检测合格的论文,由学生印刷6本论文,送至答辩地点参加答辩,答辩时不得对原检测合格论文纸质版进行更换。
第七阶段:2015. 5.11~2015.5.20论文答辩。
第八阶段:2015. 5.12~2015.5.25申请学位授予阶段
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照片,相片要求:210*150像素,蓝底正面相,研究生办公室审核照片,系统中显示照片审核通过,然后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提交学位申请,导师进行系统审核,由导师添加答辩委员和答辩成绩、评阅委员和评阅成绩,最后导师审核状态成为“是”,申请学位成功。
第九阶段:2015. 5.21~2015.5.30存档资料收集。
答辩结束后,学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论文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完善论文,并相应检查完善开题报告。在答辩后十日内,将①答辩委员会提出的论文修改意见、②修改后定稿的论文、③开题报告、④答辩ppt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发给导师进行最终审核(包括审核学生论文和开题报告格式是否已按规范排版);如导师同意以该最终版存档,则由导师将此压缩文件转发至学院指定的检测邮箱,以此确定最终答辩通过名单。











学生答辩注意事项:
1、请参加答辩的各位学生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,答辩前须检验学生证件。
2、答辩结束后,学生参照填表说明详细填写《武汉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》、《毕业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,并贴上一寸彩照;完善《入学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,并贴上一寸彩照。
3、学生上交教学点两张2寸蓝底登记照(学位证照片),由教学点负责人统一粘贴在《学位证照片模版》上。同时学生需将同底照片电子版处理成210*150像素后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。研究生办公室审核照片,系统中显示照片审核通过,然后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提交学位申请,导师进行系统审核,由导师添加答辩委员和答辩成绩、评阅委员和评阅成绩,最后导师审核状态成为“是”,申请学位成功。
4、所有学生在参加完答辩后,不得提前离开答辩地点,以上所有资料交学院指定专人审核合格后方可离开。因时间紧迫,补寄资料可能误投或遗失原因致使学生无法申请授予学位,不接收补寄资料。
5、最终论文定稿后,提交定稿论文1本和纸制开题报告登记表1份,论文印制标准见下发的《武汉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》,开题报告登记表需胶装不得见铁钉。


特此通知。

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
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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